《城市公共設施管理 通用要求》國家標準發布
近日,市場監管總局(國家標準委)批準發布國家標準《城市公共設施管理 通用要求》(GB/T 32555—2026),將自2027年2月1日起實施。該標準將為全國城市公共設施全生命周期治理建立統一通用規范,助力我國城市公共設施標準化、智慧化、精細化管理。
當前新型城鎮化、數字城市建設持續推進,城市發展由增量建設轉向存量提質,低空設施、數字底座、社區便民設施等各類新型載體不斷落地,原有標準的分類體系、管理條款已難以適配城市治理新需求。本次標準修訂結合城市運行現實需求,補齊數字化運維、多元共治、應急保障等領域短板,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四方面。一是突出價值導向與人文關懷。確立以人為本、功能適配、文化賦能、可持續發展四大管理導向,兼顧民生關懷、城市應急韌性、文脈傳承與綠色低碳運營,為設施全流程管理明確價值準則。二是重構三維分類體系。打破舊版二元劃分模式,將城市公共設施劃分為市政設施、公共服務設施、數字公共基礎設施三大類,新增低空基礎設施、社區服務設施相關內容,首次系統規范城市信息模型(CIM)、算力中心、城市感知終端等數字底座管理要求,讓分類更具前瞻性和包容性。三是厘清多元權責閉環。明確產權單位、運維單位、行業主管部門管理責任,搭建社會組織、志愿者、市民共同參與監督的多元治理閉環,細化規劃建設、日常運維、檢修養護、應急處置全流程實操細則。四是完善數字化與數據治理規則。新增全生命周期數字化運維、統一數字底座建設要求,同步配套信息安全、電子檔案管理規范,建立數據分級管控、安全檢測、備份恢復機制,平衡智慧運維效能與公共數據安全防護。
下一步,市場監管總局(國家標準委)將會同有關方面加強標準宣貫,組織開展分層分類培訓,定期跟蹤評估執行效果,推動標準落地實施。
近日,市場監管總局(國家標準委)批準發布國家標準《城市公共設施管理 通用要求》(GB/T 32555—2026),將自2027年2月1日起實施。該標準將為全國城市公共設施全生命周期治理建立統一通用規范,助力我國城市公共設施標準化、智慧化、精細化管理。
當前新型城鎮化、數字城市建設持續推進,城市發展由增量建設轉向存量提質,低空設施、數字底座、社區便民設施等各類新型載體不斷落地,原有標準的分類體系、管理條款已難以適配城市治理新需求。本次標準修訂結合城市運行現實需求,補齊數字化運維、多元共治、應急保障等領域短板,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四方面。一是突出價值導向與人文關懷。確立以人為本、功能適配、文化賦能、可持續發展四大管理導向,兼顧民生關懷、城市應急韌性、文脈傳承與綠色低碳運營,為設施全流程管理明確價值準則。二是重構三維分類體系。打破舊版二元劃分模式,將城市公共設施劃分為市政設施、公共服務設施、數字公共基礎設施三大類,新增低空基礎設施、社區服務設施相關內容,首次系統規范城市信息模型(CIM)、算力中心、城市感知終端等數字底座管理要求,讓分類更具前瞻性和包容性。三是厘清多元權責閉環。明確產權單位、運維單位、行業主管部門管理責任,搭建社會組織、志愿者、市民共同參與監督的多元治理閉環,細化規劃建設、日常運維、檢修養護、應急處置全流程實操細則。四是完善數字化與數據治理規則。新增全生命周期數字化運維、統一數字底座建設要求,同步配套信息安全、電子檔案管理規范,建立數據分級管控、安全檢測、備份恢復機制,平衡智慧運維效能與公共數據安全防護。
下一步,市場監管總局(國家標準委)將會同有關方面加強標準宣貫,組織開展分層分類培訓,定期跟蹤評估執行效果,推動標準落地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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