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就《可再生能源發展“十五五”規劃》答記者問
近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《可再生能源發展“十五五”規劃》。規劃作出哪些重點部署?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23日進行了解讀。
問:規劃提出“十五五”時期要以“擴量提質、可靠替代”為主線,如何準確把握這一主線的深刻內涵?
答:“十五五”及今后一段時期是全球能源向低碳零碳轉型的加速期,我國將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,開啟應對氣候變化新征程,可再生能源對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主要支撐作用更加凸顯。
面對新形勢新要求,“十五五”期間可再生能源要在“十四五”高質量躍升發展的基礎上,進一步實現“擴量提質、可靠替代”。
“擴量提質”,就是要綜合考慮能源安全供應和綠色低碳轉型需要,一方面保持合理發展規模和節奏,通過量的平穩增長,持續提高可再生能源供給比重,為全國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筑牢低碳轉型基礎;另一方面不斷提高可再生能源開發、輸送和利用綜合效率,實現行業發展質的提升,增強可再生能源的市場競爭力和發展效益。
“可靠替代”,就是要堅持先立后破、破立并舉,進一步推動可再生能源加快“立起來”“靠得住”,逐步實現對傳統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,特別是加快提升新能源發電的系統友好性能,逐步推動可再生能源向兼具電量供應、容量支撐和系統調節能力的主力電源轉變,為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夯實綠色能源支撐。
問:規劃在統籌能源安全和低碳轉型方面,設定了哪些新目標,提出了哪些新要求?
答:錨定我國碳達峰目標,為助力加快新型能源體系建設,規劃設置了4個方面的主要目標:
一是總量目標,到2030年,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8億噸標準煤左右。
二是發電目標,到2030年,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達到35億千瓦左右,年發電量達到6萬億千瓦時左右;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總裝機達到28億千瓦以上、裝機占比超過50%,年發電量達到4萬億千瓦時以上、發電量占比達到30%。
三是非電利用目標,到2030年,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總規模較2025年增長1.5倍,折合約1.5億噸標準煤。
四是可靠替代目標,到2030年,全國風電光伏平均置信出力達到8%,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風電光伏電量占比達到20%以上,“十五五”期間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頂峰發電能力3億千瓦以上。
規劃深入踐行能源安全新戰略,重點把握三個原則:
一是堅持集成融合,推動可再生能源不同品種間、可再生能源與其他能源間多能互補集成,可再生能源生產與消費融合集成,可再生能源產業鏈上下游一體集成,促進可再生能源與其他產業整體式發展,提升可再生能源發展自主性。
二是堅持多元協同,加強目標協同、電源協同、網源協同和要素協同,統籌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與傳統能源兜底保障、電網調節支撐、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等關系,強化規劃引領和政策協同,推動形成強大合力。
三是堅持高效有序,將效率和效益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,強化項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和精益化管理,增強新能源在市場競爭中的內生動力與比較優勢,促進形成合理的度電收入和度電收益,推動可再生能源可持續健康發展。
問:規劃部署了哪些具體措施,推動“十五五”可再生能源在實現更大規模、更高比例發展的同時,更好服務電力系統安全可靠和經濟高效運行?
答: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需要充足的電量,也需要不間斷的可靠電力。規劃從電量、電力兩方面進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對電力系統的支撐。
電量方面,規劃提出到2030年我國可再生能源年發電量達到6萬億千瓦時左右、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年發電量達到4萬億千瓦時以上的目標,屆時我國發電量結構將呈現“半數非化石、近半可再生、三成新能源”特征。
電力方面,規劃首次提出可再生能源電力可靠替代能力提升目標和任務,聚焦電力保供關鍵場景,設置風電光伏平均置信出力、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頂峰發電能力、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風電光伏電量占比等目標,并部署4項任務舉措。
問:為支撐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地,規劃有哪些重點部署?
答:為保障各項目標任務落地,規劃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,從法律法規、發展機制、市場機制、要素保障機制等方面,健全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和長效機制。
近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《可再生能源發展“十五五”規劃》。規劃作出哪些重點部署?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23日進行了解讀。
問:規劃提出“十五五”時期要以“擴量提質、可靠替代”為主線,如何準確把握這一主線的深刻內涵?
答:“十五五”及今后一段時期是全球能源向低碳零碳轉型的加速期,我國將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,開啟應對氣候變化新征程,可再生能源對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主要支撐作用更加凸顯。
面對新形勢新要求,“十五五”期間可再生能源要在“十四五”高質量躍升發展的基礎上,進一步實現“擴量提質、可靠替代”。
“擴量提質”,就是要綜合考慮能源安全供應和綠色低碳轉型需要,一方面保持合理發展規模和節奏,通過量的平穩增長,持續提高可再生能源供給比重,為全國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筑牢低碳轉型基礎;另一方面不斷提高可再生能源開發、輸送和利用綜合效率,實現行業發展質的提升,增強可再生能源的市場競爭力和發展效益。
“可靠替代”,就是要堅持先立后破、破立并舉,進一步推動可再生能源加快“立起來”“靠得住”,逐步實現對傳統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,特別是加快提升新能源發電的系統友好性能,逐步推動可再生能源向兼具電量供應、容量支撐和系統調節能力的主力電源轉變,為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夯實綠色能源支撐。
問:規劃在統籌能源安全和低碳轉型方面,設定了哪些新目標,提出了哪些新要求?
答:錨定我國碳達峰目標,為助力加快新型能源體系建設,規劃設置了4個方面的主要目標:
一是總量目標,到2030年,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8億噸標準煤左右。
二是發電目標,到2030年,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達到35億千瓦左右,年發電量達到6萬億千瓦時左右;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總裝機達到28億千瓦以上、裝機占比超過50%,年發電量達到4萬億千瓦時以上、發電量占比達到30%。
三是非電利用目標,到2030年,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總規模較2025年增長1.5倍,折合約1.5億噸標準煤。
四是可靠替代目標,到2030年,全國風電光伏平均置信出力達到8%,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風電光伏電量占比達到20%以上,“十五五”期間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頂峰發電能力3億千瓦以上。
規劃深入踐行能源安全新戰略,重點把握三個原則:
一是堅持集成融合,推動可再生能源不同品種間、可再生能源與其他能源間多能互補集成,可再生能源生產與消費融合集成,可再生能源產業鏈上下游一體集成,促進可再生能源與其他產業整體式發展,提升可再生能源發展自主性。
二是堅持多元協同,加強目標協同、電源協同、網源協同和要素協同,統籌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與傳統能源兜底保障、電網調節支撐、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等關系,強化規劃引領和政策協同,推動形成強大合力。
三是堅持高效有序,將效率和效益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,強化項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和精益化管理,增強新能源在市場競爭中的內生動力與比較優勢,促進形成合理的度電收入和度電收益,推動可再生能源可持續健康發展。
問:規劃部署了哪些具體措施,推動“十五五”可再生能源在實現更大規模、更高比例發展的同時,更好服務電力系統安全可靠和經濟高效運行?
答: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需要充足的電量,也需要不間斷的可靠電力。規劃從電量、電力兩方面進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對電力系統的支撐。
電量方面,規劃提出到2030年我國可再生能源年發電量達到6萬億千瓦時左右、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年發電量達到4萬億千瓦時以上的目標,屆時我國發電量結構將呈現“半數非化石、近半可再生、三成新能源”特征。
電力方面,規劃首次提出可再生能源電力可靠替代能力提升目標和任務,聚焦電力保供關鍵場景,設置風電光伏平均置信出力、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頂峰發電能力、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風電光伏電量占比等目標,并部署4項任務舉措。
問:為支撐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地,規劃有哪些重點部署?
答:為保障各項目標任務落地,規劃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,從法律法規、發展機制、市場機制、要素保障機制等方面,健全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和長效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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